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在上级税务机关和旗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局党委为核心统领税收法治建设全局,将法治理念贯穿税收征管、纳税服务、执法监管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乌审旗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与工作成效
(一)强化党委引领,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我局党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构建“党委领学、班子带学、支部研学、全员共学”的四级学习体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党委带头示范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2次,专题研讨24人次,局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撰写学习心得,带头破解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发挥“头雁效应”。支部集中系统学:以各党支部为单位,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税收法律法规融合学习6次,组织行政处罚、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专题法治培训5场,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开展法院庭审观摩活动1次,实现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全覆盖。
(二)锚定纲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税工作质效
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十个方面要求为抓手,健全税收法治工作体系,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系统,实现执法音像记录全覆盖、可追溯;严格执行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全年适用“首违不罚”306户次,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5年共计公示9条税务行政许可、5期欠税公告等应公示事项,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税务执法透明度。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公职律师、业务骨干力量,对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严格审核,从源头上规避风险,保证程序合法、处理得当,2025年成功将一件行政复议案件诉前化解,2025年全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整合办税厅资源,优化办税流程,实现线下业务平均等候时长缩短55%,线上业务量增长20%,纳税人满意度达99.95%。
(三)压实党建责任,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筑牢法治建设政治保障
我局党委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党建工作与法治税务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构建“党委负总责、班子分工负责、各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2025年接受税收执法专项督察1次,对执法全过程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紧盯发票管理、税款征收、行政处罚等关键环节,筑牢廉政防线;完成对2起执法过错行为内部控制系统录入工作。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民主讨论,集体决定。对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同时,听取本单位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在重要人事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依法集体决策。2025年共召开党委会议33次、局长办公会议17次、局务会议10次,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了“三重一大”、人事调整、业务工作等事项。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分析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高标准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新期待,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经局党委全面梳理、深入剖析,具体问题及根源如下:
(一)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个别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涉税问题的能力不足,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在应对复杂涉税业务、跨领域涉税争议时,执法规范性和专业性有待加强。根源分析:一是法治培训针对性不足,培训内容多以法律法规条文为主,与基层执法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案例教学、实操演练占比偏低;二是部分干部对法治学习和执法规范的重视程度不足,学用结合的主动性不强。
(二)税收法治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法治宣传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个性化法治需求把握不够精准,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普法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根源分析:一是普法工作统筹规划不足,未建立常态化的涉税需求收集机制,宣传内容和形式缺乏针对性设计;二是普法队伍力量薄弱,主要由法制股人员兼职开展,缺乏专业的普法人才,难以满足多样化的普法需求。
(三)涉税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仍需完善
虽然建立了涉税争议调解中心,但与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流程衔接不够顺畅,部分跨领域、复杂疑难的涉税争议化解效率偏低。根源分析:一是跨部门协作的制度性保障不足,缺乏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二是调解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调解员中仅有一名公职律师,缺乏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应对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有限。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强化精准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一是优化法治培训体系,由局党委牵头制定2026年学习计划,增加案例教学、实操演练、模拟执法等培训内容,联合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开展培训,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法治指标在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中的权重,将法治学习成果、执法规范情况与干部晋升、奖惩挂钩,倒逼干部重视法治学习和执法规范。
(二)聚焦需求导向,增强税收法治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一是建立常态化涉税需求收集机制,通过线上问卷、企业走访、税企座谈会等方式,精准收集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制定个性化普法方案;二是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推出简易易懂的普法手册,针对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法治宣讲;三是建强普法队伍,选拔业务骨干、公职律师组建专业普法宣讲团,开展普法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普法队伍专业能力。
(三)深化部门协作,完善涉税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跨部门协作制度,由局党委牵头与法院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聘请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特邀调解员,对现有调解员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专业能力;三是优化调解流程,简化涉税争议调解申请、受理、办理环节,实现跨部门调解事项“一站式”办理,提升争议化解效率。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及后续工作衔接要求,以局党委为核心,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先行,以“提升法治建设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税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化学习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10次。创新学习形式,打造“法治税务研学基地”,组织干部赴法院、检察院开展现场教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治税的实际行动。
(二)持续提升税收执法规范化水平
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升级执法全过程记录系统,实现执法数据全流程归集、分析、运用。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开展税收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裁量不统一等问题,对执法过错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三)深化涉税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涉税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实现涉税争议“一站式受理、多元化化解、全流程管控”。深化与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建立涉税争议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机制,提升争议化解效率。加强涉税法律服务,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免费的涉税法律咨询、法治辅导,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法治建设队伍建设
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涉税争议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中的作用。开展法治人才培养计划,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法治岗位锻炼,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税收法治队伍。
(五)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按要求向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上级税务机关、地方党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国家税务总局乌审旗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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