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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做如下说明: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局和旗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范围及内容,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公信力,更好地展现出信息公开对法治建设、创新服务、廉洁从政的促进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要点,确定优化执法服务、纳税服务动态、征收管理流程等重点工作公开要求。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进行重点量化考核,有效地加大了推行的力度。

二是强化内外宣传。在单位内部采取视频会议培训、微信群转载等网络办公模式,详细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提高全体税务干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认识,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把公开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到位。对外通过与纳税人展开座谈会,举办钉钉视频会议,上门走访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通过视频教学和税务干部手把手教学让纳税人学会如何正确运用申请信息公开。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2021年,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保障和加强制度监督,实现了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公开范围、工作重点、公开时间和期限,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是强化公开内容。不断从多角度多方向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方便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向纳税人公开减税缴费优惠政策、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有关规定,定期向纳税人公开定期定额征收税额核定情况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内容。着重公开税收执法规定,全面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程序、依据、结果,对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相关行政行为全程实现透明执法,规范执法。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主动公开39条信息,利用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公开信息17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受到查阅申请,故无此方面记录;利用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22条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委托代征公告、税收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权责清单、非正常户公告等七个方面;全年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在旗级媒体发布新闻宣传稿件29条、中央级、省级、市级媒体共发布新闻宣传稿件6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众参与度待进一步加强。受生活习惯、文化氛围等影响,目前公众参与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站了解政务信息比例待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仍需加强。存在信息汇总、加工的时间较长,导致没有100%保证公开的时间。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部署,聚焦主责主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做好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力求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同时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权威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阿斯尔大街北,邮编:017400,电话:0477-6638500)。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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