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自治区税务局和鄂尔多斯市党委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部署,我局对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制建设根基
(一)压实主体责任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制建设全过程,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法制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党委书记严格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制建设1次,审定法制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报告,推动法制建设与组织收入、税费服务、征管改革等核心工作深度融合。
(二)深化思想武装
坚持把习近平法制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党委书记带头学习《宪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学法17次。将法制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全员参与法制培训8期,覆盖200余人次,推动全局干部法制思维和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三)健全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税务部门“三项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税费政策落实、重大执法决定等决策,均听取律师事务所和法制部门意见,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事项4件。健全执法人员资质管理,6名新录用公务员均已通过司法部门执法资格考核,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合规。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法制履职效能
(一)规范税收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公开;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实地查验、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实行音像记录;组建法制审核团队,配备公职律师1名,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公正规范。
(二)优化执法方式
严格执行《华北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年依法不予处罚303起,规范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讲清事理、讲明法理、讲透情理,推动执法从“刚性处罚”向“柔性服务”转变。深化“信用+风险”动态监管,对守信企业简化监管流程,对失信企业精准监管,实现“宽严相济、分类施策”。
(三)化解涉税争议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新枫锦工作室”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整合公职律师等专业力量,建立“线上+线下”争议化解机制,本年度调解矛盾纠纷5次。依托“征纳互动平台”实现涉税诉求快速响应,全年成功化解社保费缴费争议、发票管理等各类涉税纠纷65起,化解率达100%,做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旗局”。
三、坚持依法治税,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组织收入
严守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收入责任机制,坚持“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通过以数治税提升征管效能,全年依法组织各项税费收入83.18亿元,为地方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精准落实政策
依托大数据分析,建立“政策找人”精准推送机制,全年累计推送税费优惠政策7.2万条,惠及纳税人缴费人9800余户。开展“一对一”定制辅导,重点针对研发费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为132户重点企业提供专项辅导,全年落实减税降费32517万元,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三)深化政务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办税服务厅公示平台和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欠税公告等信息4条,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落实普法责任
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将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下乡镇”活动6场次,覆盖纳税人缴费人300余人次。
(二)强化主体普法
加强纳税人缴费人法制教育,通过纳税人学堂举办政策解读培训班5期,讲解税收法律法规和办税流程,引导纳税人缴费人自觉依法纳税、诚信缴费,全年纳税人满意度达90%以上。
展望新一年,我们将铆钉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坚持守正创新、真抓实干,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法治思维和法制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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