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鄂尔多斯市鑫润能源有限公司等221户纳税人当期新增欠税金额为4386489.54元,欠税余额为30811314.86元。现将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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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2025年四季度欠税公告及2025下半年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鄂尔多斯市鑫润能源有限公司等221户纳税人当期新增欠税金额为4386489.54元,欠税余额为30811314.86元。现将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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