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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准格尔旗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定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准格尔旗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准格尔旗税务局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水晶路;邮编:010300;电话:0477-4212508 传真:0477-4212521。)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同时根据公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工作重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2023年,我局通过新闻媒体、局网站、办税服务等多种平台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5条,税收法律法规10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0

  )政府信息管理

  确保发布内容具有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按照规范完成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制定准格尔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设置考核内容、标准等次等,考核办法和相关考核程序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有据可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多种举措,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公开内容和深度、广度不够。二是信息服务不够全面及时。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我局一是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公开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政策法规,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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