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和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推动税收工作
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等多种渠道,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采取主要负责人带头学、集中研讨学等多种形式,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和核心要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制发了我局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年初在向各科室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学习计划,每季度由科室负责人领学两个法律法规。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履行依法治税工作职能
(一)紧扣依法治税,扛牢主责主业。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收税费底线,切实做到不征收“过头税费”,加强税费收入分析,动态掌握增减变化情况。
(二)建设效能税务,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完成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增强数据监控分析全链条支撑效能,将风险防控向办税一线延伸,打造“办前政策找人、办中风险提醒、办后跟踪问效”全流程服务体系。赴上海、苏州、杭州等地学习借鉴“高效办成一件事”“信用两书同达”等先进经验,推进电话中心和征纳互动中心融合。联合发改委等部门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获评优秀等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深化税费协同共治格局。积极参与市委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专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深化数据共享,解决税费征缴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依法履行好税费征管及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二)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与集中清理工作,按要求向地方司法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情况。2025年未制定、清理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的要求,对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税收执法事项以及干部任免、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集体讨论,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
(二)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按照自治区税局《公职律师积分管理办法》,对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进行考核;召开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座谈会,组织了首次公职律师“模拟法庭”及研讨活动,进一步激励公职律师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调动法律顾问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2025年法律顾问为多起疑难复杂涉税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全市税务系统欠税管理和基础征管的业务需求开展了专题培训。
(三)依法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和标准,充分发挥重案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从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有效性等方面全面审理,认真听取成员单位意见。同时严格落实自治区税务局案件审理案卷管理办法,设置专门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室,与复议办公场所分离,在重案审理办公室安装监控设施、配备执法记录仪、购置专门的案卷保管柜等,确保审理环境的安全规范。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及对外公示工作。权责清单编制作为2025年全区税务系统重点工作之一,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编制工作部署动员会议,组织了业务培训会,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权责清单编制相关政策要求和操作规范,召开多次专题会,历时近10个月,完成了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在总局规定当日全部对外公示。
(二)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裁量基准的适用问题开展了全员培训,对全市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持续对行政处罚率低和落实首违不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持续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高效落实。全市税务系统均按照要求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录入相关执法事项,坚持事项发生变动及时更新,确保执法公示平台正常运转;目前全市执法记录仪配置以及约谈室建设均陆续完备,按照要求将全过程记录事项录入税收执法音像信息管理平台;全市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工作实际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并严格按照流程审核把关,明确法制审核责任和追责事项,做到应审尽审,按规定时限审,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规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措施,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纳税人、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二)全市税务系统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核查工作,对数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全流程税费数据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应急工作情况等进行全方位核查。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规范技术人员行为管理,加强密码管理工作,及时清理注销离职、换岗等人员的无效账号。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在处理涉税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审理案件,经过调解后结案,既高效化解矛盾,也大大节约了行政成本。同时注重运用说理式执法,进一步强化了自我监督的作用,提升了税务机关的公信力。认真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所有案件全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认真落实信访工作相关要求,依法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来访事项,实现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强化督审监督防控重大风险。统筹开展层级督察审计和专项督察审计,确保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覆盖。在开展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工作中,坚持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思想教育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纠正过错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九、健全法治税收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落实强基工程
对标数字化转型要求,因地制宜推出多项具体举措,形成“1+3+5+N”协同工作格局。深化煤炭企业监管,系统梳理构建煤炭企业股权变更、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环节风险点,健全“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涉税涉费全环节”管理体系。组建首批数字化人才团队,多次参与区局专项活动。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切实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推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
(二)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全市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引领带动推进依法治税。
2026年,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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