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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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6-00027
  •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非正常户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04日
  • 发文字号
    鄂税二分税告〔2026〕1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   

  附件: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预计公告日期 

  

91150 

60267 

69202 

7XM 

鄂尔多

斯市金

泰裕商

贸有限

责任公

 

刘爱梅 

居民身份证 

612723********6027 

东胜区准

格尔南路

16号街

 

2025-12- 

01 

2026-01 

-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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