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局党委和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夯实依法治税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学习,个人自学,互考互学,以案促学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方法和依法治税实践。局党委对税收法制工作全面领导,统筹引领,全局上下树立起牢固的法治税收意识。
(二)履行依法治税工作职能。一是不断强化依法治税意识。依法严格履行组织收入职责,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不征过头税费。2024年,全市累计组织税费收入2236.1亿元,为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二是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运用好“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的工作策略,确保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为助企纾困解难,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助力经济趋稳向好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两级局党委班子带头问计问需走访纳税人、缴费人73000余户,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5000多个。大力推动税法普法宣传,与市级其他行政执法单位协同开展三场服务实体经济大型普法宣讲活动,现场参与群众达15万人(次)。认真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文件风险排查及应对工作,全市税务系统共排查此类文件56件,清理43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市税务系统已将需要录入的执法事项全部录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并在相关事项发生变动是及时更新,确保执法公示平台信息精准运转高效。税务执法配套设施和场地建设适时推进,目前全市执法记录仪与约谈室均已配备配置到位,要求所有的税收执法活动严格按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流程,做到应审尽审,定时限审,确保重大执法决定规范合法。继续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稳妥处理涉税案件。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开展税务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强化了重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力量,将20多名公职律师加入到重审委员会办公室,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全年审理重大税务案件28件。抓好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严格按照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注重发挥调解、和解在行政应诉中的作用,2024年,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7件,应诉案件23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决策法治化、科学民主化,不断强化提升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的作用,按照决策阳光化的制度要求,把“权”和“责”紧密联系起来,将每一个决策都要符合“内控监督平台”的程序和信息要求,做到决策前程序规范到位,决策中阳光民主,决策后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内审督查部门职能作用,使内控监督更有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从人员身份、资格认证、能力水平予以规范,对执法过程、程序全程监控,对每一个重大执法行为都必须经过会议决议。要求所有的执法行为合理合法,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处罚适度。严格按照法定自由裁量权规则确定处罚额度,在会议获得通过后方可执行,对达不到上会研究标准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要求同案同处,不得擅自改变处罚额度和标准。这样有力地维护了税法权威,保证了税务行政执法的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市两级税务系统均已制定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训练预演。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加强舆情研判和常年坚持的行政值班制度,每天每时都有专人对各种可能情况作着判断,如有情况则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过此类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就税务系统存在可能的社会矛盾主要是征纳纠纷与矛盾,为有效防范激化征纳双方矛盾,全市税务系统不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的要求,推行“精准推送、智能交互、问办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互动即可共情,互动可以拉近距离,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也就可以及时解决问题,可以有效预防小矛盾蠲成大问题,使纳税人缴费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得到救济,同时系统配置了专门部门专业人员,及时出面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可以形成有效有力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合力。2024年经第三方鉴定测试,我市的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接近百分之百。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在不断提升内部监督,加大内审督查力度、广度、深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我局税收执法实际,2024年重点加强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执法风险的监督力度,加强对税收征管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的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的筛查功能,对发现的异常现象及时跟进监督问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流程,每年都会在年初就及时更新机构设置,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行政执法应该公开的案件以及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等内容,同时督促各基层局按要求完成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九)健全法治税收建设科技保障体系。随着“金税四期”工程的深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步伐不断加快。2024年,电子税务局全面上线运营,电子发票已成为法定有效报销凭证。法治税务建设全方位推进,科技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确立,智慧税务在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征管质量、大数据分析、税收风险应对等诸方面都体现出税收+科技的伟大力量,特别在便捷纳税人缴费人方面,更是带来前所未有的美好体验,“弹指一挥间”就可办完涉税事宜,节约了时间,也降低了纳税成本。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与税收法治现代化目标有很大差距。一是法治税收意识在广大税务干部还没有完全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尚待提升;二是税收法制化建设还需再加速,没有税收法制就不可能有税收法治;三是税收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营造更加公平透明法治的税收征管环境和和谐的征纳关系,充分运用智慧税务平台,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团队作用。不断完善法制干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有效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税收法治的积极作用,提升税务系统的税务司法水平。
三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建设好“枫桥式”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打造一批、带动一批、培育一批的方式,加强基层“枫桥式”税务所建设,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维权和正当诉求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满意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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