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鄂尔多斯市翰晟通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等446户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税公告信息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18日
-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2024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鄂尔多斯市翰晟通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等446户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税公告信息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