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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设,以落实《条例》促公开规范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结合实际,完善政务公开范围和程序,明确了依法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明确了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公开内容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费征管和税费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确保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监督考评,以公开促纳税服务提升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大力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密防范政务公开中的税收舆情,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与不折不扣减税降费、优化税收执法方式等紧密结合起来,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了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三)丰富公开载体,以公开促公信力提升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特别是将纳税人密切关注的、与其切身经济利益相关的税收法规政策信息作为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税务信息采编、报送和公开,及时组织信息员报送部门动态,向区局、赤峰市委市政府推送工作动态,2019年,共上报自治区税务局信息153期,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政务公开信息105期,被赤峰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刊发32期。

坚持在办税服务厅、新媒体平台、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和其他信息公开等载体上下功夫,将办税服务厅打造成为政务公开主阵地,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结合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在办税服务厅统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重点公布税务部门的税收行政权力清单、工作职责权限、办税工作流程,税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服务行为标准和服务承诺。

按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全市各基层税务局在自治区门户网站“市局频道”上,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了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7个栏目18项标准目录内容,市局统筹做好指导、协调、推进工作,目前政务公开栏目已按期上线。政务公开内容范围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充分发挥党报、电视台、网络新闻媒介税收宣传主阵地作用。由赤峰市税务局主要领导带队作客赤峰市政风行风热线活动,与纳税人实时互动交流,回应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热点话题,内容涉及税法咨询、发票管理、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等各个方面,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或给出了处理意见,赢得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19年在《中国税务报》和《内蒙古日报》等主流媒体分别刊稿42篇和38篇,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税务系统纳税服务、税收政策的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5

规范性文件

0

0

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2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1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329.9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公开信息的广度、深度不足,在公开的频度和尺度把握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热点问题回应、舆情应对有待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将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完善网络应急处理机制,加强舆情管理,提高税企互动质量。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充分保障纳税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队伍的培训,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特别是学习好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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