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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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4-04726
  •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11月非正常户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11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四十二十一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预计公告日期

  1

91150402MA0R7QTC31

内蒙古国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白青友

居民身份证

230827********0412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幢305

2024-11-01

2024-12-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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