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敖汉旗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敖汉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敖汉旗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局、旗委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及时主动在网站专栏上公布年度报告,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公开面达100%。一是充实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范围、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以及制度。二是及时主动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更新信息,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信息报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把好信息安全关口,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分管领导定期部署并检查所公布更新信息情况,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便民。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抽查结果,及时整改工作中的不足。
(五)监督保障方面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紧箍咒”作用,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严密防范政务公开中的税收舆情,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与不折不扣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督导检查,将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8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1
|
71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0
|
79
|
行政强制
|
0
|
+8
|
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它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广度、深度和效率上,公开渠道的集成联动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尺度难把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二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和旗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全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严格依法依规对应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发布重要信息时,做好深入解读的工作预案;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做好公众关切信息的回应工作。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