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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城县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宁城县税务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城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局、区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系列部署,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深化细化优化政务公开,不断增强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宁城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完善政务公开范围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原则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泄露国家秘密和税收工作秘密。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减税降费等重要决策部署,聚焦惠企帮扶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答复工作,依托税费协同机制,对疑难问题会商后解答,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机制,严格遵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做好以网站为主阵地的政务公开载体平台建设及日常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认真落实网站规范化管理要求,严格公开信息审核审批流程,加大政务公开专栏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借助机关办税服务厅LED屏幕、税企微信群、户外宣传等多元化渠道宣传税收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发布责任、审批流程、风险评估等要求,强化部门协作、上下协同,严把内容流程审核关,及时做好督促提醒,主动做好风险防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显著提升,但也存在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渠道不够多元、形式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宁城县税务局将以下几点改进措施,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提升公开效果。二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学习培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增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城县税务局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宁城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60号,邮政编码:024200,电话:0476-4223605)。

国家税务总局宁城县税务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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