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1
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旗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喀喇沁旗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赤峰市税务局和喀喇沁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密围绕赤峰市税务局税收工作部署和旗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提高机关效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喀喇沁旗税务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赤峰市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依法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确保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二是强化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喀喇沁旗税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6,政策解读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答复工作,依托税费协同机制,对疑难问题会商后解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做到逐级审批,及时答复,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赤峰市税务局要求,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格式,集中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绩效考评项目,对不按规定落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将给予绩效扣分处理。根据局绩效考评变化及时修订考评标准,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总体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时效性有待提升;公开形式还需优化;公开信息的广度、深度不足;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解读政策形势少,图片解读、视频解读较少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赤峰市税务局和旗委、政府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为重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守好保密防线。三是抓好指导督促,提高工作质量与实效。依照《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全面性、有效性。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旗税务局2021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旗税务局本局数据。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153号;联系电话:0476-3750168)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