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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旗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截止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赤峰市税务局和喀喇沁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喀喇沁旗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密围绕赤峰市税务局税收工作部署和旗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提高机关效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

    (一)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机构为1个,从事公开工作人员1人,兼职人数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赤峰市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外网门户网站“盟市频道——旗县局信息公开”栏目,对“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个栏目下的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16个二级公开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情况

    我局按照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坚持政府信息公开预先审查、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把是否公开、如何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严格控制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确保公开工作稳定健康发展。明确审查程序和审查人员,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严防因公开操作不当导致泄密、失密事件发生。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及时更新信息,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信息报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把好信息安全关口,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分管领导定期部署并检查所公布更新信息情况,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便民。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抽查结果,及时整改工作中的不足。

    (五)宣传培训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公开内容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参加市税务局和旗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42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5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737

  行政强制

     0

 4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6.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总体上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时效性有待提升;公开形式还需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频率频次还需提升。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健全有关制度,抓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法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广泛宣传告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同时依法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培训。坚持以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培训重点,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把《条例》要求融入工作之中,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真正领会《条例》精神,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是抓好指导督促,提高工作质量与实效。依照《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全面性、有效性。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旗税务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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