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制思想为指导,紧扣纲要收官目标深化税收法治建设,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效,落实旗委、旗政府和税务总局、自治区局、市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制根基,持续巩固和深化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依法治税思想根基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小组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局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第五卷等经典著作,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持续推动“四个第一”学习制度走深走实,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扎实推进学习教育。落实“四学”机制,开展各类集中学习研讨58次,党委班子及成员对照清单查摆问题36个,落实“开门搞教育”要求,共征集意见建议10条,均已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通报典型案例62起,开展全覆盖监督谈话3次,对新任干部和新考录公务员分别进行1次集体廉政谈话。党委班子及部门负责人做到“有岗有责”,切实承担分管责任,确保压力传导 到位,提醒大家筑牢廉洁从税思想防线;三是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法制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责任,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巴林右旗税务局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并将该制度纳入日常工作重点严格落地落实。有效夯实了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基础,切实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筑牢法治根基。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真抓实干,勇于作为,在服务大局中抓好主责主业。一是扛牢组织收入责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征收税费,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严守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不折不扣落实市局党委和旗委政府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收入量稳质优。本年度,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1.4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6亿元,同比增收4000万元,增幅9.5%;非税收入7800万元,同比减收2.3亿元,减幅74.4%;社会保险费收入5.5亿元,同比增收3000万元,增幅5.7%;其他收入5500万元,同比减收400万元,减幅6.7%;市县两级税收2.1亿元,同比增收1000万元,增幅5%,获得地方党委政府肯定;二是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连年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通过“12345”工作法深化“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7月份,以精前台,强中台,优后台为主旨,全方位完成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构建了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前台后台紧密协同、服务高效便捷的现代化办税服务厅,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10月份,代表赤峰市税务局参加全国税收征管改革满意度调查,通过平时服务量的积累,达到纳税人满意度质的提升,在自治区所有参与调查的旗县区税务局中取得最好成绩;三是强化税收精准监管。深化“以数治税”理念,持续打造效能税务,主动加强与旗财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牵头制定《多部门联合清理欠缴税费工作措施》并通过旗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年内累积完成65条风险应对任务核查,查补税款及滞纳金1193万元,强化各税种堵漏增收合计补缴税款477万元,确保国家税款足额入库。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及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等依法行政相关领导小组;二是坚决落实相关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税务官网、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公示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正常户认定等执法信息,2025年累计公示104篇,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12台执法记录仪,对税务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持续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开展5户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一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审理委员会,对辖区内重大税务案件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审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对外签订合同、对外公布事项提供专业性法律意见,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力求决策科学争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五是开展常态化学习。将法治理论、法律基础学习要求纳入青年理论小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近五年新考录人员参加内蒙古税务系统“财税基础训练营”并参加相关测试,增强了税务人员运用科学民主的方式方法进行行政决策,做到合法合规执法。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规范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及时开展专题培训及案例研讨会,钻研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及票证管理等7类54项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及对应裁量基准,确保本局内执法标准统一,做到“同案同罚”;二是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明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通过系统判定+人工复核确保政策精准落地,以“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执法实践,兼顾税务执法刚性和温度,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三是完成权责清单相关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及公示工作,推进税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拓展权责清单在强化规范执法和内部控制、完善税收立法和征管规则制定、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责分配、强化履职监督等方面的运用场景,更好发挥权责清单基础性制度作用,同时在办税服务厅、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公开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非正常户认定等事项,保证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从源头上预防争议、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四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靶向排查执法薄弱环节,及时整改问题隐患,持续规范执法行为,筑牢税收规范执法坚固防线,推动税收执法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试行) 》,引导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应对突发事件;二是按照“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原则,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流程加以明确,最大程度地保障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财产生命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三是秉承“立足长远、防患未然”的思路,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提升队伍素质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依法处理涉税舆情、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等的意识和能力稳步提升;四是坚持关口前移,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目标,把问题在基层解决,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争议处理岗,靠前处置政策咨询、发票领用、不动产交易等高频争议事项,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依托电子税务局、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电话等平台,切实把涉税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立足税收工作实际,坚持预防为主,持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将争议解决在基层。一是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通过青年理论小组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理论学习及案例研讨15次;二是按照上级“强基工程”教育培训工作部署,积极参加依法治税培训,有效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三是依托内控平台,推动“机控”替代“人控”,实现风险自动识别、预警和推送,充分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本年度共完成751条内部风险的核查,其中风险点扫描510条,人工巡查241条,涉及风险点6个;四是为切实防范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征收及廉政风险,制定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有效提升了风险应对工作质量;五是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位在涉税领域和诉讼领域的资深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法律实务存在的疑点难点提供专业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2025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系列部署,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规范内部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一是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完善政务公开范围和程序,明确依法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审核机制,确保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本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4条;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答复工作,依托税费协同机制,对疑难问题会商后解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核意见单》,严格保密审查,政策法规职责部门把好审核关,做到逐级审批,及时答复,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四是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坚持对门户网站进行定期排查。严把信息采编审核关,保证上网和涉密信息的安全;五是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积极参加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贯彻落实“强基工程”。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以数治税”理念,贯彻落实年初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创新实施“数据真实行动”,积极向“效能税务”目标奋进。比如:强化欠税清理,主动向旗委政府汇报,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在第一批欠款50万以下企业政府化债欠税催缴工作中,推动13户企业清缴欠税81.5万元,年度累计清理欠税2461万元。再如:推动未办税户管理,将4428户已办理工商注册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纳入正常税务管理。又如:强化各税种交叉比对,涉及补缴税款300余万元;完成42条风险应对任务,合计查补税款及滞纳金178万元。还如:聚焦纳税信用评价,A级纳税人由增加至108户,增幅44%,D级纳税人降低至224户,减幅14.5%。同时,组织人员参与“全国税务系统基本培训暨税费征管技术能力专项培训”课程,夯实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治理之基;二聚力推进财税共治。一方面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利、人防、林草等部门合作,建立常态化数据交换机制。2025年,通过与林业林草局建立协作机制,已传递32笔占地数据和38笔违法占地案件的涉税数据,经税政二股案头核查+税源单位实地核查,对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企业进行追征追缴,共补征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10.81万元。2025年1季度获取巴林右旗辖区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数据55条,由税政二股比对未缴纳契税疑点数据,税源单位对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共补征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缴税款30.42万元。另一方面联合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不动产一体化征收系统线上推送业务,实现“一窗通办,集成办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便民服务办事效率。加强与不动产部门的沟通,遇到无法推送的业务及时处理;提升系统内部协同处理能力,各部门协同配合破解不动产业务难题,多措并举提升不动产集成办理率,2025年全年右旗局不动产集成办理率稳居全市第一;三是加强税费数据赋能增效。2025年,接收并推送服务类事项5483条、风险应对任务65条、异地协查任务15条,办结异议申诉167条,以上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共计入库税款302万元、滞纳金9万元。协作任务发起共计9条,其中关于涉嫌虚开苗木发票的协查任务7条;二手车交易业务协查1条,多次命中风控核查任务指标的企业是否涉嫌虚开发票情况1条,目前已收到7条回函。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7·29”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通过“1+3+4+N”的矩阵式工作模式,打造“红色巴林·右税先锋”党建品牌,引导全体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同时,认真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要求,与旗直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联建共建活动22次,投资10余万元协助推进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检等工作,成立“税锋”青年突击队和“税光”志愿服务队,累计资助爱心物资及善款1.7万余元,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以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和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今年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对理论学习的整体规划和系统推进仍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碎片化”现象。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情况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未能做到全面贯通、深入理解。在学习过程中满足于“已读已学”,但在深钻细研、学懂弄通上下的功夫不足,学习成果向实践转化的效果不够理想。二是税费业务建设还不够扎实有力。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平衡完成组织收入目标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做得还不够好。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在基层落地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壁垒,数据协同的效果还不够好,税收大数据服务决策、强化监管的潜力未能充分释放。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仍需持续疏通,政策宣传解读的精准度和覆盖面有待扩大,在统筹做好服务与管理、平衡纳税人满意度与征管质效方面还需深入探索。三是干部队伍培养激励仍面临多重挑战。对干部教育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培训内容与干部实际需求、岗位要求结合不够紧密,培训方式创新不足,实践锻炼和岗位练兵的机会有待增加。在严格管理监督的同时,对干部的政治激励、工作支持、待遇保障、心理关怀等方面的措施创新不够,受客观条件制约,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6年,巴林右旗税务局在自治区税务局党委、赤峰市税务局党委、巴林右旗委和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深化理论武装、推动学用结合上达到新高度。着力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学习机制,强化整体规划与顶层设计,推动学习从“碎片化”向“体系化”转变。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工作实际,定期开展专题调研,增强学习内容的针对性与实践指导性,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工作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在基层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二是在优化税费治理、服务发展大局上实现新突破。强化税费收入的精准预测,提升在复杂经济形势下平衡组织收入与服务发展的能力。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强化部门协同和数据融合,打通数据壁垒,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精准监管、决策支持和风险防控中的应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推动政策宣传“精准推送”、诉求响应“快速直达”,强化“服务+管理”模式创新,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三是在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干部动能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持续强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储备,增强干部培训内容的实用性与岗位的匹配度,加大实战练兵、轮岗交流力度,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健全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服务幸福巴林右旗现代化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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