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 索引号 01151231-9/2026-00626
  • 主题分类 税收规范性文件
  • 标题 财政部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6日
  • 发文字号
    财税〔2026〕6号
  •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税务总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财政部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税务总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现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延续征收至2030年12月31日,征收标准继续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相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做好政策执行情况跟踪,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财政部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邮编:010020 网站标识码:bm29050005 蒙ICP备11002660号-2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