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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5387
  • 主题分类 税收规范性文件
  • 标题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 发文字号
    财关税〔2025〕13号
  • 发文单位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财政部海南监管局,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2号)中进口征税商品目录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包括以下货物:  

    (一)进口征税商品清单内货物,见附件。  

    (二)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货物。  

    二、在全面评估、具备条件后,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相关税制改革、海南省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等,及时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进行调整。  

    三、本通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5年7月18日  

  附件1:进口征税商品清单.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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