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巴林左旗税务局(以下简称巴林左旗税务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巴林左旗税务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巴林左旗税务局在旗委、旗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巴林左旗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完善政务公开范围和程序。完善了《巴林左旗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原则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泄露国家秘密和税收工作秘密。
二是强化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巴林左旗税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条,在《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等行业媒体刊发稿件1篇,通过巴林左旗新闻视频号刊发视频8期。加强税务信息采编、报送和公开,及时组织信息员报送部门动态,向赤峰市税务局推送工作动态。2023年,共上报赤峰市税务局信息60期,其中被赤峰市税务局门户网站采用刊发14期。
三是统筹整合资源,拓宽公开渠道。统筹网站、微信朋友圈、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多种发布渠道,坚持“一体策划、资源共享、分类使用”,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提高网站友好度,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查阅下载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答复工作,依托税费协同机制,对疑难问题会商后解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政策法规职责部门把好审核关,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格式,集中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全市税务系统绩效考评项目进行管理。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办公室牵头综合协调,税政、征管,法规、风险、收核等部门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责的政务公开体系,并配备了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