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治引领,锚定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深化思想武装,筑牢法治根基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通过专题讲座、晨会夕课、微信工作群推送等多种形式,实现全局税务干部学习全覆盖。结合宪法宣传周、税法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宪法与税收知识有奖竞答”“法治讲座进机关”等活动,推动税务干部学深悟透、笃行实干,切实以科学理论指引税收法治实践,筑牢依法履职的政治基础和思想根基,切实把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效能。
(二)抓实收官验收,巩固建设成效
严格落实“高位推进+精准落地”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对照法治建设指标体系,细化分解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通过日常督察与重点督导相结合,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层层传导、落地生根。同时,以验收为契机,系统梳理“十四五”期间法治税务建设成果,形成经验材料,为后续工作提质增效奠定基础。
二、聚焦核心任务,提升法治税务工作质效
(一)紧扣主线要求,强化法治保障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将其作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审核条件和备案审查重要内容,对涉税费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均严格落实主线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服务发展大局。截至11月底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2.83亿元,同比增加0.0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32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完成16.88亿元,非税收入完成2.57亿元,其他收入完成1.06亿元;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办理退税减税降费4.77亿元,配合社保、医保、工会、残联等部门开展社保非税收入、特殊人群就业等政策宣传,精准对接特殊群体缴费需求。
(二)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政务服务
元宝山区税务局立足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紧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五五”规划涉税费任务,制定“1234”发展思路:围绕“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1条主线,聚焦“征管质效提升、服务精准赋能”2大目标,强化“党建引领、科技支撑、队伍建设”3大保障,实现“政策落实更精准、征管执法更规范、服务体验更优质、治税效能更高效”4大突破。聚焦重点任务,一是构建智慧征管体系,深化“以数治税”,打通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实现税费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复用”,重点行业税收监管覆盖率达100%;二是精准落实税费政策,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两个基地”重点产业,建立政策适配机制,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助力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行“定制化+智能化”服务模式,实现涉税事项“零跑动”覆盖率达98%以上,纳税人满意度保持在99%左右;四是建强专业化队伍,培养一批懂税收、懂产业、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专业人才占比提升至60%以上。
(三)推进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推进《税务机关权责清单》修订工作,梳理公布税务行政权力清单168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深入排查整治政府失信行为,无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开展规范涉企行政审批专项行动,简化流程,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对涉企政策文件进行全面审核,杜绝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惠企举措23项,为企业减免税费超2亿元。
三、健全制度机制,筑牢依法行政工作根基
(一)规范文件管理,强化审核监督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机制,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确保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衔接一致。加强审核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培训2场次,提升审核人员专业能力。
(二)严格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效
落实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涵盖税收征管、政策落实等6类事项,2025年共完成法制审核9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全年召开税务行政事项审理委员会12次,对49项税务行政事项进行全面审理,实现决策全程可追溯。
四、规范执法行为,彰显执法力度与温度
(一)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执法精准度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云杉路街道税务分局为试点,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建立“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回访”风险防控制度。运用“信用+风险”监控机制,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社保费等领域风险疑点,制定《风险防范指引》,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涉税风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回溯,对重大执法事项实行音像记录和法制审核,确保每一项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二)推行柔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
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积极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约谈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创新建立“体检式监管”模式,对首次轻微违法企业采取“警示告诫+现场指导”处置方式,同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通过信用修复“双通道”助力企业重塑信用。主动与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有效遏制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专项行动,规范执法行为
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收官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开展执法音像记录培训1场次,规范记录执法行为9次。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问题,积极排查整改线索,无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情况。严格落实《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排查化解矛盾
组建由2名税务党员、4名纳税人及社区网格员组成的调解员团队,推行特殊人群“贴心办”、简单争议“马上办”、复杂争议“团队办”、疑难争议“合力办”的“四办”模式。依托税费争议调解室,累计受理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50余人次,回访满意度达100%,实现税费纠纷在网格解决、纳税服务在网格拓展。
(二)健全化解机制,提升处置能力
完善行政调解程序,规范调解范围和方法,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形成多元化解格局。优化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2条,整改完成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出庭应诉2件,做到出庭、出声、出效。
六、落实普法责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强化普法引领,压实普法责任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开展“八五”普法总结评估,梳理成效亮点,查找不足,研究谋划“九五”普法规划思路。全年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分层分类宣传,提升法治素养
针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精准普法。为辖区企业开展政策培训4场次,覆盖纳税人200余户次;深入乡村开展“税法进乡村”活动2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惠农税收政策;为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培训1场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健全服务体系,推进服务均等
畅通特殊群体、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渠道,设立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加大对镇(乡)税务服务支持力度,派驻业务骨干指导基层开展涉税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确保各族群众、各类市场主体便捷获取涉税法律服务。
七、强化监督制约,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强化内部监督,提升执法质量
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跟踪问效。深化政务公开,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动态更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依法按时限答复,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拓宽外部监督,凝聚监督合力
畅通12366热线、政务服务平台、信访渠道等监督途径,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反馈清单“三单管理”机制,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及时响应、妥善解决。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建言献策,主动接受评议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水平。
八、加强组织保障,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强化科技赋能,建设数字法治税务
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与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落实好政策和收入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政策适用规范,基本完成农林牧渔所得减免政策核实工作,补缴企税及滞纳金4594.98元;加大欠税清缴力度,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数据,聚焦耕地占使用税及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已补缴耕地占用税2599万元;入库平煤集团欠缴滞纳金4032万元,入库国资公司代执草原兴发资产相关税收1191万元,入库光伏企业占地欠缴土地使用税2599万元,政府化债预计消化欠税近9000万元,陈欠清理率在全市名列前茅。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元宝山区“文艺+科技+服务”立体化普法生态,推动宪法宣传与税收普法深度融合。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联合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趣味竞答形式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依托本地特色平台,推送税收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覆盖城乡群众1万余人次;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新技术企业等不同群体需求,开展“定制化”普法辅导。深入农业示范园区、元宝山产业园等,解读涉农税费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扶持等政策,助力产业发展。培育“法律明白人”税务骨干,参与基层法治宣传、矛盾排查化解,推动税法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融入日常生产生活。
九、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执法意识还需一步加强
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对法治税务的重视不够,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依法治税的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程序错误、依据使用错误,文书使用不规范等情形时有发生,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三是执法公示内容更新不够及时,遇到新政策、新内容发布未及时调整至最新状态;四是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执法意识还不够,凭经验执法思想仍然存在,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文书制作或下达不规范、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
(二)税收风险防范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征管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税收执法、政策落实、税收数据、廉政风险隐患不同程度存在,加强源头管控还存在薄弱环节,风险防范机制健全落实还需持续加强。二是税务执法干部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还需大力强化,转作风、提效能需进一步加力。三是税收执法较生硬,说理式执法推广不够,导致个别纳税人缴费人对执法程度和结果有误解或者意见较大。
(三)税收法治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基础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有的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基层建设推进不够均衡,人力资源配备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掌握税费业务和法律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比较缺乏,干部培训的针对性有待提高,法律专业人才整体作用发挥还是不够明显,公职律师的积极性和实效性还有待提高。三是税收治理方式需要升级。面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税收管理的理念、方式、手段、专业能力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要求。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的推进,加深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行政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的学习。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使全体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是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坚持法治引领、规范执法、制度创新和大数据治理,不断夯实基础,发挥改革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力争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推进内控监督工作常态化。强化执法监督是依法治税、规避税务执法风险的有效途径,坚持追责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四是不断调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服务中心税费咨询、纠纷调解、权益救济、税情收集、风险防控作用,增加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缓冲环节,降低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救济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
2026年1月15日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