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纳税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税务部门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推动依法治税,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2.政策法规:政策文件(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纳税服务:纳税人权利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查询、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
4.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欠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
5.联系方式;
6.其他信息;
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类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网站;
2.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
公民、纳税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
1.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后,点击“我要申请”,选择相对应的税务机关,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保存后即可直接发送到税务机关。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申请条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3、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西段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00
联系电话:0476-3550007
传真号码:0476-3510509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西段(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
邮政编码:024076
三、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1.目录导航。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采用主题分类、体裁分类、机构分类三种方法。对分类目录采取逐级展示的方式供公众浏览。点击任意分类类目时,自动展开所属的下级类目,并列出该类目下所有的信息条目或信息来源链接,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或链接,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目录索引。以目录卡片形式列出文件类公开事项的核心元数据,包括索引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标题、发文字号、发布日期等。每条公开信息对应一张索引卡片。
3.信息检索。提供简单(标题和全文)检索、高级(组合)检索两种方式。简单检索支持任意词组的查询等。高级检索在简单检索的基础上,增加对核心元数据的组合查询等。
四、监督方式
公民、纳税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纳税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01-31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01-31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01-26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01-15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01-15
查询编码号: |
查询编码 | 主题 | 回复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