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关于赤峰亚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涉税事项的公告
我局于2025年12月5日,就赤峰亚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8名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事项下达了《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该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向48名自然人股东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限各股东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2008室)签收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