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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包一政府采购合同
  •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10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包一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ZYZC-C-F-250120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松山大街16号 

乙方:内蒙古碧野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办事处园林路西交通银行大厦160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ZYZC-C-F-250120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根据招标磋商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按磋商文件执行 

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 

(一)服务期限:2026年2月10至2027年2月10日 

(二)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办公楼松山大街16号。 

)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张永霞 联系电话:18248016666 

)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杨飞,联系电话:18547619987 

注:服务成果分阶段交付的,应分别列明各阶段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 

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 

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 

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六、合同金额 

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小写)786400.00(大写)柒拾捌万陆仟肆佰元 

七、付款时间及条件 

(一)付款时间:由乙方按季出具正规发票,按季支付 

(二)付款条件:验收、测评合格 

(三)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内蒙古碧野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长青支行 

银行账号:05231101040004340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九、违约条款 

(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以未付款项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延期达到15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向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3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十三、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 

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 

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4、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 

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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