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15040219******0311
我局于2025年1月9日向您下达了《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松税 税通〔2025〕2332号),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该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松税 税通〔2025〕2332号),限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8009室)签收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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