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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及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7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及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第一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及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及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20251月14


 

第一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及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及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罚款

没收违

所得、没

非法财

 

 

 

暂扣许    

执照

 

 

 

责令

停产

停业

 

 

吊销许

可证,

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 行政

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

额(万

 )

 

283

1

 

 

 

 

1

285

2037.4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 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 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 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

(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

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及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20

20

20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

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的 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

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及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查封

  

设施

或者

财物

 

 

 

 

 

 

 

扣押

财物

 

 

 

 

 

 

冻结

  

汇款

 

 

 

 

 

其他 行政 强制

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  请  法  院  强      

加  处  罚  款  或        

 

 

 

 

划拨

 

汇款

 

拍卖或

者依法

处理查

封、扣

押的场

所、设

施或者

财物

 

 

 

 

排除

  

恢复

原状

    

其  他        

 

 

 

 

 

 

2

 

 

 

3

5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

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 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 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

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31

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及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

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

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

行政

执法

行为

  

 

征收总

金额(万

 )

 

 

次数

  

 

涉及金

(万元)

  

 

给付总

金额(万

 )

 

 

次数

 

 

次数

奖励总

金额

(万

 )

 

 

宗数

 

 

70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

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

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

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

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  “行政确认次数”、  “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 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

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

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完成的宗数。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及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

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285宗,罚没收入2037.4万元。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 0%,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0宗,予以许可20宗。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 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地区(部门) 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5宗。

本地区(部门) 2024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 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70次。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 0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地区(部门) 2024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给付总金额 0元。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 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地区2024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地区(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 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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