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北,银河路东巴彦淖尔市税务局;邮编:015000;联系电话:0478-822261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公开效能,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视、报纸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心的涉税事项,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2024年,税务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92条,累计阅读量71802次,订阅人数12555人;在各级各类媒体发稿432篇,其中中央电视台1篇,省级地方级媒体16篇,行业媒体28篇,盟市级地方级媒体239篇,网络媒体14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结转下年度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把控信息发布质量,提高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实用性。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各项栏目,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优化办税场所公开载体,利用办税大厅大屏、宣传栏、公告栏等及时公开最新政策、办税指南等事项;成立“线上枫桥”快办中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线上咨询、办税缴费、纠纷化解等服务,有效解决各类涉税诉求,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标准。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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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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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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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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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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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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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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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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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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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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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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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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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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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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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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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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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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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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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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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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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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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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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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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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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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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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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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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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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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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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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新媒体发布信息内容形式还不够新颖、生动;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改进情况。2025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合法便民;二是提升新媒体内容制作能力水平,注重采用短视频、图表等可视化形式,提升解读形象性,促进公众理解;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