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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北,银河路东巴彦淖尔市税务局;邮编:015000;联系电话:0478-822261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持续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通过报刊、电视、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i税平台及办税服务等方式,及时广泛对外公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2022年,税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0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82篇次,累计阅读量39365次,订阅人数10149人。全年在《中国税务报》刊发稿件22篇,在《内蒙古电视台》发表1篇,在《内蒙古日报》发表17篇,在新华网、网易、新浪、草原云客户端重要媒体刊发稿件6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下年度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重点涉税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最新涉税法律法规及税收规范性文件;每月公示组织税费收入情况。二是规范涉税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对网站发布信息实行归口统一管理,优化网站内容格式,保障涉密信息安全,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i税平台等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形成线上线下相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平台,提升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及时发布涉税信息,切实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有效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在文件起草、审查、公开、调整等环节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有力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渠道、效率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纳税人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扩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2023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及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夯实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纳入办公条线“能力大提升”学习计划,定期学、练、考,强化政务公开人员的规范意识,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是创新公开途径,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方法和途径的创新工作,充分运用新媒体,探索更为便捷、畅通的政务公开渠道,切实将政务公开政策落实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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