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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北,银河路东巴彦淖尔市税务局;邮编:015000;联系电话:0478-822261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持续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发挥新媒体主动公开效能。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i税平台及办税服务等线下线上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2021年,税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5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72篇次,累计阅读量37265次,订阅人数9121人。二是发挥传统媒体宣传效能。聚焦重点税收工作领域,着力扩大税收新闻传播力。全年在《中国税务报》刊发稿件5篇,在《内蒙古电视台》发表1篇,在《内蒙古日报》发表3篇,在新华网、网易、新浪、草原云客户端重要媒体刊发稿件16篇。三是发挥纳税服务宣讲效能。通过i税平台、巴彦淖尔税务公众号开展线上政策宣传辅导,累计线上直播培训58次,辅导人数6349人,点对点精准推送热点内容68次,覆盖256.85万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下年度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根据信息发布管理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外网网站公开管理,对网站发布信息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强化网站内容格式优化,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税务网站栏目定期维护和日常更新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各部门报送的需要公开信息。外部门户网站新增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栏目,增加网站内容完整性,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持续推进微信公众号、i税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创新宣传辅导方式,提升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在文件起草、审查、公开、调整等环节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有力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纳税人缴费人与日俱增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渠道方式有待拓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方面。

  (二)改进情况。2022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及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工作形式。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方法,积极采取纳税人喜闻乐见的渠道和形式,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热点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夯实队伍建设。定期对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展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增强为社会公众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服务的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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