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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www.nmd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北,银河路东巴彦淖尔市税务局;邮编:015000;联系电话:0478-827392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措施办法,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创新拓展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1.全面做好涉税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行政执法公示方面,统一公示标准、明确公示内容,拓展公示渠道,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和公开化。结合机构改革和征管改革的实际,梳理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税务系统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发文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互审,提出合理化建议5条;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涉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清理建议1条。目前全系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7件;二是加强内蒙古税务i税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提高信息获取的便捷度。全市纳税人激活率为90.21%,建立工作群及涉税群104个,完成涉税政策精准推送31次、涉税直播10次;主动迎合新媒体时代特色,创新工作方法,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面。充分利用税企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税企交流,解答纳税人问题上万条;三是加强12366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便捷渠道。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受理咨询工单154件,160余户纳税人开展了对减税降费退税情况回访工作。与此同时,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积极主动、免费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指南、涉税缴费事项示范文本和税费宣传资料;四是加强涉税业务培训,增强涉税业务熟练程度。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纳税人学堂、办税厅面对面辅导、上门辅导、电话辅导等形式,有侧重的开展3个轮次的纳税人培训辅导,共培训纳税人80896户次。

  2.加强政策宣传解读。2019年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年。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减税降费落地生根的工作主题,制定了一系列减税降费宣传解读工作方案,举办高层次高质量的“减税降费”与经济发展论坛,搭建起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交流互动的新平台,使减税降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借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各旗县区局通过现场咨询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助推减税降费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普及面;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组织全市“减税降费助发展”主题演讲比赛活动,邀请纳税人代表与税务干部共话减税降费话题;与巴彦淖尔市邮政局合作,利用快递配送和信息推送等新形式开展减税降费宣传;制作了《减税降费公益宣传》Flash动漫,投放到巴彦淖尔电视台及各类新媒体中进行了宣传。与巴彦淖尔市电视台《今日财经》栏目合作,对减税降费相关工作、便民办税以及纳税人获得感为主线,进行跟踪采访报道12期。

  3.提升税收工作影响力。一是加强与日报社、电台、电视台等三大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宣传手段,为“减税降费”工作合力造势。全年在巴彦淖尔电视台财经频道组织拍摄税收宣传片7部,并向全市播放;全年在巴彦淖尔广播电台《走进税务》栏目播报税务工作信息和政策解读60期;加强税务宣传新媒体建设,全年编发税收工作美篇专题26期,手机端访问量30000人次以上;二是做好主动回应工作。积极参加巴彦淖尔电视台举办的《今日财经》节目,线上宣传解答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市局党委成员带队参加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与听众在线交流解答税收政策。全年在广播电视、报业新媒等各类媒体陆续发布减税降费专题宣传栏目,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题辅导,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多个专题宣传栏目公开信息126条;三是加强税收宣传工作。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在《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网易》、《新浪》等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互联网、移动传播和融媒体刊登“减税降费”宣传稿件60篇;在市级电视台《新闻联播》重要时间段播出税务部门开展“减税降费”新闻内容6期;在《巴彦淖尔日报》头版及《税务天地》版面刊登“减税降费”专版宣传24期。20191224日,市税务部门服务国有企业发展的新闻素材登录了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头条,巴彦淖尔税收工作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市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应诉等工作。2019年市局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诉讼案件1件。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乌拉特中旗税务局2019417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于201966日向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至市税务局。市税务局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于2019612日起受理。市局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要求被申请人进行答复,并组织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经审理认为乌拉特中旗税务局信息公开答复书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决定维持。申请人不服市税务局做出的行政复议维持决定,向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税务局依法出庭应诉。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的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9124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将税务内外网站统一纳入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管理,建立网站信息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管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的规范运转。日常做好税务网站所属栏目的定期维护和更新工作,及时清理了机构合并前“两微一端”公众号,对各部门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税务网站在各部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对外公开,有效发挥了网站新媒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2019年10月24日内网网页改版,由只是一个栏目到独立网页上线后,市税务局共发布工作动态16篇;最新文件18篇;政策解读7篇;通知公告15篇。新增栏目:领导讲话1篇;税务简报2篇;税务文化1篇。2019年11月15日外网门户网站上线后,市税务局发布工作动态9篇;通知公告3篇;旗县局工作动态5篇;旗县局通知公告5篇。

  (四)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全区税务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和纳税服务中心牵头,其他各部门协调配合,全市各旗县区税务部门均按要求配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全年分别组织和参与自治区税务局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3,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学习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完善制度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层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协调力度,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目前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网站、12366电话服务热线、巴彦淖尔日报《税务天地》专版、巴彦淖尔广播电台《走进税务》播音栏目等。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紧箍咒”作用,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加强舆情管理,严密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税收舆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与不折不扣减税降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优化税收执法方式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有力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6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70.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从源头上防范税收舆情、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信息公开流程的规范性、政策解读的及时性、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丰富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20年,市税务局将结合以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按照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全市税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审核,按照“谁公开 谁管理”的原则,强化信息公开质量,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公众方便获取。

  (二)拓展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和新方法,依托传统媒体,引入“互联网+”思维,主动迎合新媒体时代,积极拓展新兴网络媒体,采取纳税人喜闻乐见的渠道和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热点解读。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利用新闻发布会、现场办公会、税企座谈会等多种渠道与纳税人进行沟通,进一步增进共识,凝聚和谐发展的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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