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甘其毛都口岸税务分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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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甘其毛都口岸税务分局10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甘其毛都口岸税务分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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