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后旗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和旗委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实施细则,明晰公开职责,强化组织学习。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实时更新全局概况、领导简介、税收政策宣传等信息。据统计,2022年主动对外公开各类信息共252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条;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信息13次;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各类信息206条。发布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税务通告、税收政策法规、办税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后旗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截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在公开内容上增加纳税人办税规程、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二是在公开程序上,由各内设股室、税务所、税务分局将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由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请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2022年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完善工作网络平台,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培训四人次,构建了更为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日常工作中,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五)监督保障方面。明确监督保障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事。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部门绩效考核范围,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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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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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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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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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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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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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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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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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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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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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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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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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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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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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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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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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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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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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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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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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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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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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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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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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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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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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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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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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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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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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率,确保信息能够定期维护、及时更新。二是积极开展相关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后旗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