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乌后)税非告(2025)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规定,下列纳税人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现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后旗税务局
2025年01月01日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课征主体类型 |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姓名 |
居民身份证或 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解除非正常户日期 |
解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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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1150825MABYGWMTX6 |
巴彦淖尔市厚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
刘启超 |
152***********4214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华泰丽景东门南7号门点 |
2024-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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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