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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锦后旗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税务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填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杭锦后旗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为推进减税降费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和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杭锦后旗税务局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部门概况等信息,全年通过网站、公告张贴、新闻媒体等渠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939条。一是机构概况公开,及时更新机构职能目录、领导分工、联系方式、对外公开电话等内容,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业务。二是工作动态公开,2024年在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巴彦淖尔日报等报刊发布信息共计17篇,主流网站发布新闻稿共计9篇,公开税务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展。三是行政执法公开,全年发布权责清单,非正常户认定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等税收征管信息共计6774条,及时公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四是积极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全年针对税收政策法规、税收新政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共计6500余份;通过微信、钉钉发布宣传信息共计139条;开展线上培训5次,受众达1136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及受理方式,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2024年全年共印发依申请公开文件75份,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压实内容审核主体责任,确保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做好门户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公开税收对外宣传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电话等监督举报途径,全面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建议及投诉。2024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以“公开、公正、合法、便民”为导向,积极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于税收工作的参与和知晓。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干部队伍有待加强。 

  下一步,杭锦后旗税务局将加强教育与监督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专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积极开展培训交流,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信息发布后的网站巡检纠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杭锦后旗税务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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