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4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予以作废,人员及执法证号如下:
姓名 |
执法证号 |
詹阳 |
05100329145 |
袁德海 |
05100329069 |
姚传军 |
05100329143 |
白嫦娥 |
05100329044 |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中旗税务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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