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前旗税告(2026)1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薄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前旗税务局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种类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公告日期 |
| 91150823MABML7FF9X | 巴彦淖尔众源装修有限公司 | 黄连军 | 居民身份证 | 152824********0831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嘉禾建材城21号楼53号底店 | 2026/1/1 |
| N2150823MF3457553G | 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永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王占山 | 居民身份证 | 152824********7215 | 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永红村 | 202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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