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前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前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振兴大街,邮编:014400,电话:0478--321752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前旗税务局(以下简称“前旗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届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和旗委旗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托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栏、新闻媒体等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涉税信息32471条(其中定期定额户公告31422条、欠税公告687条、非正常户公告80条、行政许可17条、行政处罚265条)。同时,我局拓宽宣传渠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发布宣传海报106期,通过“前旗融媒体”发布宣传视频6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立足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对信息的准确性严格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传统公开与新媒体平台公开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宽畅通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开栏等设施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流程、服务内容的同时,依托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更加准确、高效地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相关工作制度,做好信息发布舆情监测,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前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二是形式内容不够丰富。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具体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一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审核发布制度,提升公开准确性、规范性。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前旗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前旗税务局 2025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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