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前旗税务局2023年11月非正常户公告

 非正常户公告
乌前旗税告(2023)21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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