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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局、市局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依法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及时、安全、有序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2条,委托代征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信息公示8213条,欠税公告2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自查自纠,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开展门户网站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政务信息更新及时、详细、准确、务实。二是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更新各类公开信息。三是优化办税服务厅公示平台,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2021年我局通过i税平台、微信、钉钉直播等方式积极组织纳税人参加各类培训13次。其中: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春雨润苗行动-税费优惠政策解读培训5期,开展房产税相关业务学习政策宣传辅导1次,增值税专票电子化相关问题培训2次,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解答3次,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问题解答1次,全区四项非税收入划转情况培训1次。通过培训做到“政策第一时间宣传、投诉第一时间受理、咨询第一时间解答”,实现了税企之间、纳税人之间实时在线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一是领导重视,多次强调,要求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最大限度发挥好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严格保密审查,严守公开纪律。对拟办公开信息由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才可网上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三是积极主动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认真学习领悟讲师传授的知识,做好领导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信息公开的内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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