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
一、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察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查。
(十一)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 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贺兰路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
联系方式:0478-4405009
2.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贺兰路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
联系方式:0478-4405000
3.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街与团结路交汇处西北100米处
联系方式:0478-4232609
4.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巴彦高勒镇税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街与团结路交汇处西北100米处
联系方式:0478-4232616
5.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隆盛合镇税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隆盛合镇政府斜对面
联系方式:0478-4510118
6.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补隆淖镇税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补隆淖镇友谊村110国道西
联系方式:0478-4405018
7.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沙金套海苏木税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人民政府西侧
联系方式:0478-44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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