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1231-9/2025-05605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1日
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五税税告〔2025〕2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
2025年2月1日
附件:
2025年2月五原县税务局非正常户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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