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2.法制股:承担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执法督察;承担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4.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6.收入核算股: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承担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工作。
7.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财务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9.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老干部工作。
10: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系统巡察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11: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葵花广场南五原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478-521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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