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临河区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按照主动公开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82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23年在平台发布处罚信息2379条、委托代征公告324条、欠缴税款公告12条的等共计8项公开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 2023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公正、公开、合法、便民”为目标,继续坚持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工作的副主任统筹管理,设置专人专岗负责网站的维护、更新与公开工作,实现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全过程管理,形成制度化建设。二是大力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逐步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了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培训三人次,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
(五)加强监督考评方面。严密防范政务公开中的税收舆情,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中求进,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在主动公开便捷度和精准度上,还存在些差距和不足。存在公开形式单一、公开渠道狭窄的问题,目前的手段还难以满足纳税人对政务公开的要求。
(二)改进的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改进。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做好各类涉税政策解读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对应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及时了解社会公众需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舆情监控工作结合,紧密贴合税务总局公开内容,找准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热点,使工作尽量满足纳税人需求。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根据临河区委、政府和税务总局政务公开最新工作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满足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