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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遵循,坚持临河区委、政府和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按照主动公开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 2021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公正、公开、合法、便民”为目标,继续坚持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工作的副主任统筹管理,设置专人专岗负责网站的维护、更新与公开工作,实现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全过程管理,形成制度化建设。二是大力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逐步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了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培训三人次,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

  (五)加强监督考评方面。严密防范政务公开中的税收舆情,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

   2021年度报送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两次,接受政务服务局考核一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中求进,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在主动公开便捷度和精准度上,还存在些差距和不足。存在公开形式单一、公开渠道狭窄的问题,目前的手段还难以满足纳税人对政务公开的要求。

  (二)改进的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改进。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做好各类涉税政策解读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对应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及时了解社会公众需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舆情监控工作结合,紧密贴合税务总局公开内容,找准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热点,使工作尽量满足纳税人需求。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根据临河区委、政府和税务总局政务公开最新工作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满足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河区税务局一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因为2021年度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所以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临河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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