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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国家税务局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8日


国家税务局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上级税务机关、地方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立足税收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筑牢政治根基,推动基层税收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临河区税务局党委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的“纲”和“魂”,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基层税收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夯实法治建设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1.坚持深学细悟,把握核心要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重要论述28次;精心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领导班子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研讨交流,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学懂弄通。通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2.推动全员覆盖,促进学以致用。制定并实施年度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内容。充分利用“学习兴税”等线上平台,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常态化、系统化学习,实现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举办专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紧密联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和税收改革发展实际,引导干部深刻认识法治对于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 

  3.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战斗堡垒。健全“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推动党建与税收法治主业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促提升,不断净化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全局共设立20个党支部,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和有效运行。其中,1个党支部荣获“坚强堡垒支部”称号,16个党支部获评“堡垒支部”,3个退休干部党支部正在积极创建“堡垒支部”,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显著增强。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局党委书记带头讲授专题党课3次,各党支部累计开展各类学习研讨活动200余次,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法治税务建设中得到充分发挥。 

  4.聚焦青年培育,涵养法治人才。高度重视青年干部法治素养的培养和塑造。将当年新招录的22名公务员全部安排至办税服务厅等一线岗位进行实践锻炼,使其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感知税法、了解程序、树立法治理念。全面推行“导师帮带”机制,为每位新入职干部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法治意识牢的导师,手把手传授业务技能、面对面教导执法规矩、心贴心引导价值取向,助力青年干部扣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法治扣子”。定期组织召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会议,全年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2次,围绕法治热点、执法难点、服务焦点进行交流,进一步打牢青年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根基和能力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坚守组织收入原则。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的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不断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优化征缴流程,提升社保非税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精准落实税费政策。将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实践来抓。建立健全政策落实快速响应机制和责任传导机制,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等各项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市场主体。深化拓展“政策找人”工作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智能识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精准推送政策提醒,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提升政策享受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同时,坚持依法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加强风险防控,对违规享受或恶意骗取税费优惠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国家税收安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健全政府职能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标《纲要》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持续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公示清单、规范流程,切实减少证明材料、简化办税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持续优化不动产交易税收服务,在现有条件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优化“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办理”模式,强化制度执行,努力提升办理效率和服务精细度。 

  2.强化权责清单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税收法规更新情况,对临河区税务局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动态调整。2025年,共梳理明确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8大类共计168项权责事项,形成统一的权责清单。通过临河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规范了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行为边界。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税收法治的制度根基 

  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在落实上级政策过程中,注重结合临河区实际,确保执行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对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已被新规定替代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废止或修改建议,确保执法依据的统一、权威和有效。2025年,临河区税务局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税收执法的公信力 

  1.维护市场公平统一,规范执法裁量。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三个不得”的纪律红线,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地方政府违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准确执行《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深入解读基准内容、适用条件和执行要求,明确新旧基准过渡期的法律适用原则,确保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在辖区内处罚幅度基本一致,实现执法尺度统一、处罚公平公正。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现执法透明可回溯。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公开税收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定期公示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结果、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以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等。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制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管理规则。在实施税务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送达执法文书等容易引发争议的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实现现场执法活动可回溯管理。规范文字记录,确保执法文书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归档及时。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界定临河区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和标准,配备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必经法制审核程序,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5年共对1起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提出审核意见1条,相关意见均被采纳并整改到位,审核率、整改率均为100%。全年未发生因执法程序违法或不当导致的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3.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彰显执法温度。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发布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结合临河区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的税源结构特点,对清单所列的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的14类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体现了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有效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与信任,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了税收遵从。 

  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锻造过硬法治队伍。将执法资格考试作为税务干部上岗执法的“硬门槛”,组织新入职干部进行专项培训和模拟测试,2025年新招录的22名干部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实现了执法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征纳关系和谐稳定 

  1.搭建专业调解平台。设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整合公职律师、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将其打造成为前端化解涉税争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普法宣传的重要实体平台。中心通过提前介入、专业调解、释法说理等方式,协同会商解决征纳双方矛盾,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程序中。2025年,该中心有效发挥了“防火墙”和“减压阀”作用。 

  2.畅通诉求反馈渠道。充分发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局长信箱、办税服务厅意见箱等渠道作用,依法规范受理和处理纳税服务投诉举报。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办理时限和要求,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效维护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依法依规发布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和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的“免疫系统”功能,科学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围绕税费政策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依法行政、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风险扫描、预警推送和疑点核查。针对发现的风险点,及时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对派出机构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推动监督力量下沉、监督关口前移,形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内部监督网络。 

  (八)加快智慧税务建设,强化法治建设的科技支撑 

  1.赋能智慧执法。依托“慧办平台”和电子税务局,推动执法数据线上采集、流程线上运行、文书线上生成、结果线上归集。利用系统内置的风险预警和规则校验功能,对执法流程的合规性、时效性进行自动化监控和提示,变“人工排查”为“智能防控”,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提升执法精准度和透明度。 

  2.拓展智能服务。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智能化升级改造,打造“智慧税务云厅”,增加自助办税终端。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创新推出线上“云课堂”,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热点政策、系统操作等开展专题直播和录播培训,提升宣传辅导的覆盖面和针对性。持续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使用范围,以数字化驱动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变革。 

  (九)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强化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临河区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法治思维与基层业务融合不够深入;基层税收共治的法治化程度不高;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薄弱。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6年,临河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结评估和未来新阶段部署要求,聚焦问题短板,精准施策发力,努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与实践转化。 

  制定2026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法治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新的税收改革发展任务结合起来。创新学习方式,建立“法治学习+案例分析+实践锻炼”联动机制。 

  (二)着力提升基层税收执法的精细化与规范化水平。 

  实施“基层执法能力提升年”专项行动。邀请上级税务部门法制专家、法院行政庭法官、律师等,围绕新经济业态税收监管、执法文书标准化制作、行政复议诉讼应对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和实战演练。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回头看”专项整治。对2025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卷进行评查,对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执法各环节严格规范、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三)全面夯实法治建设的各项保障基础。 

  实施“法治人才培育工程”。鼓励和支持在岗干部参加法律学历教育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资格的人员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扩充公职律师队伍,完善公职律师使用和管理机制。加大法治建设专项经费保障力度。优先保障执法记录设备更新维护、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法律顾问聘请、干部法治培训、普法宣传活动等所需经费,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新的一年,临河区税务局将继续在上级税务部门和临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临河新篇章贡献更大的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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