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统一代开发票业务办理规范和政策执行标准,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及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逐步停止我区邮政单位代开发票、代征税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11月30日起临河区税务局委托的邮政公司及所属的所有网点停止办理所有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如您需要办理上述业务请您到临河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通过电子税务局WEB端、手机端办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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