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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23号;邮编:014010;电话:0472-5168504.传真:0472-5156042  0472-5168411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同时,全面落实自治区税务局、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为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我局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断完善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市税务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同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结合绩效考核指标,加强考核,从制度上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办公室先后多次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对各基层局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和业务培训,全市税务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同时,通过i税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网站、媒体等多渠道宣传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社保费缴纳等纳税人和市民普遍关心的内容。做到了该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为宣传和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方便纳税人办税、维护纳税人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申请渠道,及时受理各类方式和渠道的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环节,严格按新条例要求受理依申请公开事宜。

    (五)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新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推进“放管服”,不断提高税务机关效能,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为优化包头市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9

32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需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的问题,应对互联网网站、微博、微信重新进行了设计整合和升级改造,实现“一个门户、一座平台、一扇窗口、一个渠道、一条纽带”五大功能定位,展现包头税务形象风采。

2020年,我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内蒙古区局、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工作重点,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确保答复形式严谨规范。

  二是做好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在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开标准上下功夫,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规范。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站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回应关切,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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