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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优质高效做好主动公开 

  为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捷服务,依托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以“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通过网络平台、税企微信群等形式,精准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更好的运用和享受优惠政策;借助新闻媒体和地方网络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广泛的维度宣传税费政策,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对税收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对依法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及时全面予以答复;对依法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耐心细致地与申请人沟通,取得其认可和理解,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满意度;对不属于税务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合理的意见建议,为满足社会公众的个性化需要提供帮助。 

  (三)严肃认真做好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把好内容关、保密关,对非定期发布的公开信息,实行多层级审查,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全面、权威;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管理,动态更新网站内容,完善充实内容模块,高质量发布规范性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不足,信息公开流程需要进一步优化,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内容,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审。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要实现专岗专人负责,对出现岗位人员变动时,及时进行工作交接、岗位业务培训,确保上岗之人都有专业应对能力,从而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办理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高新区青工南路12号,邮编:014060,电话:0472-5168127)。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122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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