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5029178303381XT):
你单位开发的鹿港小镇项目(项目编号: Z15020420220005),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但未按规定限期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 号)第十一条,税务机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包开税限改〔2025〕388 号),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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