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 (试行)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欠缴税款情况 (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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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 (试行)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欠缴税款情况 (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