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固阳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九号)的规定,现将固阳县截至2023年四季度欠税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及单位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固阳县税务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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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固阳县税务局关于截至2023年四季度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固阳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九号)的规定,现将固阳县截至2023年四季度欠税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及单位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固阳县税务局
2024年1月22日